关于奉贤区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和公交车额度的批复

省级

政策要点

大语言模型要点抽取 · 以正文为准

1. 同意更新、新增购置81辆新能源公交车,其中包含5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。
2. 新增5辆公交车额度用于奉贤28路试点运营燃料电池公交车,有效期6个月。
3. 车辆购置与运营补贴政策以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。

正文

索取号:MB2F31330Y/2021-00202 发布机构: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
文件编号: 沪道运客〔2021〕207 号 公开类别:主动公开

奉贤区交通委 :

你 委 《关于 申报奉贤区 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及新增 车辆额度的请示》( 沪奉交请〔 202 1 〕 4 号)收悉。为支持新能源 公交车的发展 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
一、 同意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更新、新增购置 81辆新能源公交车,并纳入本市2021年度本市公交车购置计划。 购置的 81辆 公交车,其中 10米≤车长<11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29辆,10米≤车长<11米超高级(高一级)纯电动公交车30辆,11米≤车长≤12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17辆,10米≤车长<11米氢燃料电池公交车5辆 。 购置车辆 须符合交通运输部《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》 、 上海地方标准《公交客车 通用技术要求 》等文件要求。

二、 同意新增 5 辆公交车额度 , 用于奉贤 28路试点运营燃料电池公交车, 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 公司负责实施。本次新增的 5 辆区域公交车额度仅限于 奉贤区 范围内的公交线路使用。新增公交车额度自批准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。

三、 请你委组织 公交企业在 202 1 年度内完成相关车辆的投放工作 ,同时 应加快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,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前,应确保投放车辆所需的充电设施建设到位。

四、 相关车辆购置与运营补贴政策以市政府同意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。

请你 委 告知相关单位,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。

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
2021年 6 月 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