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金山区新能源公交车发展计划和公交车额度的批复

省级 发展规划

政策要点

大语言模型要点抽取 · 以正文为准

1. 更新、新增购置124辆新能源公交车,其中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5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。
2. 同意新增67辆公交车额度,其中5辆用于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运营。
3. 相关车辆购置与运营补贴政策以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。

正文

索取号:MB2F31330Y/2021-00207 发布机构: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
文件编号: 沪道运客〔2021〕212 号 公开类别:主动公开

金山区交通委 :

你 委 《关于 金山区 2021年公交车辆发展计划及新增车辆额度 的请示》( 金交发〔 202 1 〕 54 号)收悉。为支持新能源 公交车的发展 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
一、 同意更新、新增购置 124辆新能源公交车,并纳入本市2021年度公交车购置计划,具体为: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10米≤车长<11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18辆,10米≤车长<11米超高级(高一级)纯电动公交车10辆,11米≤车长≤12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58辆,10米≤车长<11米氢燃料电池公交车5辆;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购置11米≤车长≤12米高级纯电动公交车33辆。本次 购置车辆须 符合交通运输部《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》 、 上海地方标准《公交客车 通用技术要求 》等文件要求。

二、 同意新增 67 辆公交车额度 ,其中 33辆公交车额度用于莲张专线等线路的新辟或增能, 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 锦山汽车客运有限 公司负责实施 ; 29辆公交车额度用于亭梅线等线路的新辟或增能,5辆公交车额度用于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运营, 具体由线路经营企业 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 公司负责实施。新增公交车额度自批准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。

三、 请你委组织 公交企业在 202 1 年度内完成相关车辆的投放工作 ,同时 应加快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,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前,应确保投放车辆所需的充电设施建设到位。

四、 相关车辆购置与运营补贴政策以市政府同意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。

请你 委 告知相关单位,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。

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
2021年 6 月 1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