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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同意上海素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10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归并整合经营,共计50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。
2. 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,要求90天内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。
3. 企业需依法合规经营,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申请。
索取号:MB2F31330Y/2023-00205 发布机构: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文件编号: 沪道运客〔2023〕206 号 公开类别:主动公开
上海素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:
你司《关于上海素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 10 家汽车租赁企业兼并重组的请示报告》(〔 2023 〕第 02 号)收悉,经研究,相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为鼓励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、品牌化经营,同意上海羽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饮饯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荆卿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旻氢汽车租赁有限公司、茗志汽车租赁(上海)有限公司、上海千字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锴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顺益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、上海申佑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,共 45 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及相关车辆 ,归并至上海素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,归并后上海素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计 50 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。
二、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。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 90 天内按照要求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。经营期限到期后视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后续经营使用期限。上述专用额度不得擅自转让、过户。
三、请你公司依法、合规开展经营,积极落实各项行业服务规定,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,可于 12 月 15 日前向市道运中心提交试点申请,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。并督促被归并企业注销相关经营范围。
特此批复。
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202 3 年 11 月 30 日